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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院费用报销

来源:医保文档文件夹 来源文件:住院费用报销.md 更新时间:2026-05-18

住院费用报销

实施机构: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

基本信息

服务对象: 自然人

办理信息

设定依据

办理流程

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
依据名称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》
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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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据类别 法律
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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制定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
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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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文字号 (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《关于修改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〉的决定》修正)
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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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据内容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、诊疗项目、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、抢救的医疗费用,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。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:
(一)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;
(二)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;
(三)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;
(四)在境外就医的。
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,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,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,有权向第三人追偿。
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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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材料

1. 受理至拨付

常见问题

: 受理后,是15天拨付到账吗?

: 是15个工作日,并非15个自然日。